关于暂停报送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的通知
各中资金融机构申报主体: 根据工作安排,自2025年10月1日起,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(汇发〔2009〕6号文印发)数据暂停报送。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 2025年9月25日
根据工作安排,自2025年10月1日起,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(汇发〔2009〕6号文印发)数据暂停报送。
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
2025年9月25日